一天,我在一輛廢棄的汽車裡過夜。那輛車沒有馬達、方向盤和輪子,也沒有上鎖,所以肯定是廢棄的汽車。
我為什麼要詳詳細細地講這些呢?因為出了交通事故。夜裡我看見一輛進口車在公路上飛馳,是一輛切諾基牌吉普車。本來我住的那輛破車原地未動,停在離公路一百公尺遠的排水溝裡,而那輛吉普車在公路上跑,公路兩邊還有護欄,它永遠不應該追上我……可司機喝多了所以就追尾了。
這就是這次交通事故的全過程。他們那輛吉普車什麼事也沒有,可我那輛破車被撞得面目全非。
車裡的人都爬了出來。他們一共四個人,個個比我高大威猛。其中司機最清醒。他們一下車就衝我嚷嚷:「你怎麼回事?你這條狗!」
我給他們道了歉,但他們仍然不依不饒:「你看……你看你幹的好事!你再沒……沒地方停車了?賠我們四千美元!」
我說:「我沒有。」
「這……這我們不管。你……你把別墅賣了。」
「我沒有。」
「那把公寓賣了。」
「也,沒有。」
「那我們跟……跟你的孩子要!」
「我沒有孩子。」
「我們要你……你老婆!」
「我也沒有。」
他們一聽,馬上回過頭去商量對策。一個傢伙說:「咱們殺了他就什麼也弄不到了。這樣咱們太丟面子。丟面子的事咱們可不能幹。」
另一個傢伙說:「你們聽我說。咱們先給他買一套別墅、一套公寓、一輛車,再給他一些錢。然後,讓他開車撞咱們。等他撞了咱們,咱們就把所有的東西都要回來,最後殺了他。這樣咱們就不丟面子了。」
接著,那個看上去最像知識分子的傢伙開了腔:「哥們兒,你別無選擇了。我們商量好了。三天後我們就把錢、車、三居室的公寓和別墅給你弄來。」
我們最後定下來,在第四天下午三點整,我在這個地方開車追上他們,既要撞上他們的車,又不能撞得太重。
我洗了澡,刮了臉,還換了一身乾淨衣服。因為他們已經答應把我葬了,而且是葬在本市一家知名公墓。三點時我如約而至。但就在我追上他們之前,他們先追上了一輛賓士。他們的車被撞飛了……
現在我有別墅,有公寓,有車,還有錢……扔了吧,捨不得。可誰要是想殺我吧,還真就值了。
你看,我就遇到了這麼一件倒楣事。